轉知「教師法施行細則」第18條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 年6月20日以臺教技(二)字第1132301652A號令修正發布,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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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教務主任    


張貼日期: 2024-06-28 12:20:14  點閱:154
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6月20日臺教技(二)字第1132301652D號函 辦理。
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 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
三、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 育司林專員,電話:(02)7736-577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