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 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(勵)學金計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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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教學註冊組長    


張貼日期: 2025-02-20 09:22:31  點閱:122


新住民子女:推薦名額以學校全校在學之新住民子女人數計算,國小 組,每滿 30 人得推薦 1 名(未滿 30 人亦得推薦 1 人)

本校可申請7人

優秀獎學金2000元,本校可申請最多7人。

國小組資格:就讀國內公、私立國民小學,113 學年度上學期在學成績 總平均優等或 90 分以上。

清寒獎學金3000元,本校可申請最多7人。

國小組資格:就讀國內公、私立國民小學,113 學年度上學期在學成績 總平均乙等或 70 分以上。國內各直轄市或縣 (市)政府核定之低收 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。

需有文件:

1. 報名日起前 1 年內申請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,其中內容須含申請人及其父母雙方「記事不省」,並載有本人及父母姓名、父母結婚登記及原生國籍等資料。

2. 另為新住民子女之父或母,如尚未設籍,則須檢附近期申請且有效之居留證正、反面影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