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6-07-16 11:12:33 點閱:23
親愛的萬興家長與同學們:
學校是我們共同學習與成長的地方。為了保障每位學生的權益,培養民主與法治精神,學校設有「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」(簡稱申評會)。
當你覺得學校的處分或老師的管教措施有違法或不當,導致你的個人權益受損時,你和你的父母(或監護人)可以向學校申評會提出申訴,讓我們一起用理性、合理的方式解決問題!
※ 認識萬興申訴制度(一級二審制) 在萬興國小,申訴制度採取「一級二審」方式,所有的申訴與再申訴都在學校內部安全、公正地進行:
1️⃣ 第一審:提起「申訴」 誰可以提: 學生本人、父母或監護人。 什麼時候提: 在收到處分或管教措施的次日起 30 日內。
怎麼提出: 填寫書面「學生申訴書」(可於本網頁下方下載)送交申評會。 學校處理時間: 申評會將於收到申訴書起 15 日內召開會議,並在會後 30 日內做成「評議決定書」送達給您。
2️⃣ 第二審:提起「再申訴」 什麼時候提: 如果您對第一次的「評議決定書」結果不服,可以在收到評議書的次日起 15 日內提出。
怎麼提出: 同樣以書面向學校申評會提出「再申訴」。 學校處理時間: 申評會將於收到再申訴書起 15 日內召開會議,並在會後 30 日內做成「再評議決定書」。
※ 公平、專業與保密原則 保護隱私: 申訴會議過程一律不公開舉行,所有參與的人員都會嚴格保密,絕對不會損及學生在校的後續學習權益。
※ 委員組成:學校申評會共由 15 位委員組成,包含行政人員代表、教師代表、家長會代表及學生代表,確保審議的公平性。
※ 特教學生特別保障:針對涉及特殊教育學生的申訴案件,學校會邀請具有特教專業背景的教師或專家列席提供專業意見,依據學生的身心特質與個別化需求(IEP)做出最合適切適的評議。